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2030年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36号)要求,现将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向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办公室或纪检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必须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办学能力评价办:
联系人:陈艳芳,联系电话:3800831
纪检部门:
联系人:蔡景庭,联系电话:3800668
附件:
1.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监测报告
2.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