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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育收费公示

来源:财务处 作者:王春荣通讯员:张素芬责任编辑:日期:2017-07-17点击:

河源市高等(职)学校、中专(职)学校收费公示专栏

收费单位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等级:高职院校

收费责任人:陈德清

公示时间:二0一七年七月

分类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敬 告

学费

普通大专(2015级前)

元/生·学年

1、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00 2、理工农林医体育地矿外语类专业:5500 3、艺术类专业:6000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河价函[2012]98号

一、本栏未列明的收费或虽列明但没有批准机关及文号的学历教育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普通大专(2016级起)

元/生·学年

1、文科类:5250 2、其他:6410 3、艺术类非理论类:10000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二、学校不得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2016级起五年制大专

元/生·学年

前三年

后两年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河价函[2012]98号/粤价[2008]150号

四、市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投诉电话:12358

1、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2900 2、理工农林医地矿外语类专业:3400 3、体育类专业:4300 4、艺术类专业:5000

1、文科类:5250 2、其他:6410 3、艺术类非理论类:10000

五、市教育局查询电话:0762-3388711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六、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762-3388376

继续教育(业余/函授)

元/生·学年

230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七、市劳动保障局查询电话:0762-12333

住宿费

A、D区/B、C区

元/生·学年

A/D区: 1500 B/C区: 1450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河价函[2012]54号/2015年河发改价核字第1号

八、学校收费查询电话:0762-3800014

代收代付费

1、教材费

元/生·学年

50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网站:http://www.hycollege.net/

2、平安意外健康医疗保险费

元/生·学年

3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3、军训服装费(新生)

元/生

6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服务性收费

1、补办校园一卡通

元/张

15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13]93号/河价[2013]69号

2、补办学生证、图书馆阅览证

元/张

3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另注:

3.补办毕业证

元/张

2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4、成绩单、就业推荐函

元/份

中文版:20 英文版:4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一、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表列收费标准

5、补办校徽

元/枚

2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为最高标准;

6、网络通讯费(含电子图书阅览费)

包年:300 小时:1.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二、新生入学另交一卡通代充值100元;

7、热水费

元/立方

2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三、B/C区住宿费先按1500元/人预收,待宿舍调整固定后退50元/人;

8、水费

元/立方

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四、教材费从2016级起按500元/人/学年预收,毕业时一次

9、电费

元/度

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