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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物资保障篇

来源:后勤处 作者:资产后勤处通讯员:黄舒责任编辑:日期:2020-03-01点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多方统筹协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力开展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医疗防控组专门组建防控物资采购小组,由学校医务室根据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提出医疗卫生物资采购需求,学校采购办采购,学校医务室协助;其他与防控相关的物资由采购办根据需求实施采购。

2、组建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群,工作小组、财务、纪检有关人员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分管医疗防控和采购、财务的校领导一并进入工作群,加强物资采购透明化管理和监督管理。

3、无法采购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向市防控办汇报物资短缺情况并提出调配请求。

4、防控物资采购遵照《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河财采购[2020]3号)执行,具体由采购办、财务处把关。

5、按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制订我校的新冠肺炎防护用品清单。

6、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实时更新防控物资的采购清单。

截止2月29日,我校通过努力采购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粉等30类物资共计236967.3元,同时继续全力开展急需防控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控物资管理  

1、在图书馆A107室设置防控物资专用仓库。

2、指定专人做好防控物资仓库的出入库台账,定期盘点。

3、所有防控物资的领取,须经各部门负责人报批、资产后勤处审核后发放。发放时仓库管理员及领取人须签名确认。

4、完善防控物资的验收、保管、领用、报损规范

5、严禁“搭便车”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资产。